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11,314,45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2014年10月22日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创阳安”或“宝硕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2号),核准公司向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102,564股新股。2014年12月22日,公司向新希望化工非公开发行64,102,564股A股股份。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016年8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向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98号),核准公司向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物资”)等13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016年9月1日,华创证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贵州省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30967897P)。至此,贵州物资等13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华创证券95.01%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
2016年9月9日,公司向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易恩实业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立昌实业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众智投资有限公司、贵州恒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715,742,193股股份购买上述交易对方持有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95.01%股权。
2016年12月27日,公司采用锁价发行的方式向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刘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新日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庆佳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合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宇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南通乐达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恒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547,211,891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736,00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华创证券资本金。
(三)股份登记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情况
2014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64,102,564股A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份登记情况
2016年9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715,742,193股A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2016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等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547,211,891股A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四)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1、2014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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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自2017年12月21日锁定期满后,根据新希望化工于2016年7月6日作出承诺,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延长至2019年12月26日。
2、2016年9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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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锁定按各交易对方与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上述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而持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715,742,193股已于2017年9月11日上市流通。
3、2016年12月配套募集资金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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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满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本次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而持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4年12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新增股份64,102,564股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12,500,000股增加至476,602,56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102,5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2,500,000股。
2016年9月9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后,公司新增股份715,742,193股,公司总股本由476,602,564股增加至1,192,344,75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9,844,7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2,500,000股。
2016年12月27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后,公司新增股份547,211,891股,公司总股本由1,192,344,757股增加至1,739,556,64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27,056,64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2,500,000股。
2017年9月11日,华创阳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的限售股解禁后,华创阳安总股本为1,739,556,64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1,314,45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28,242,193股。
截至2019年7月3日,华创阳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9,142,462股,第一期回购股份完成。截至2019年9月17日,华创阳安第一期回购股份的标的股票已全部过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华创阳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至此,华创阳安总股本仍为1,739,556,64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60,456,91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79,099,731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进行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股东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新希望化工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新希望化工2014年以现金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新希望化工于2016年7月6日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后(无论配套募集资金是否成功实施)36个月内,除相关锁定期安排之外,如果需要,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参与定向增发等方式或延长锁定期等措施,以维持刘永好先生对宝硕股份的实际控制地位;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后(无论配套募集资金是否成功实施)36个月内,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在宝硕股份拥有权益的任何股份。”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股东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刘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新日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庆佳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宇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恒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作出承诺如下:
“本单位/本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宝硕股份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宝硕股份与本单位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本单位/本人基于本次发行而持有的宝硕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截至目前,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及相关规定,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任何违规担保。
四、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独立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就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华创阳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作出的限售承诺;华创阳安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航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华创阳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11,314,45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5.14%。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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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上述49,142,46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49,142,462股股份,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该部分股份锁定期自公司公告第一期回购股份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名下之日起算,即锁定期自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