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会继续推动并购重组商场化变革,活跃支撑国有控股、民营控股等各类企业经过资本商场并购重组开展壮大。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吞并重组商场环境的定见》(国发[2014]14号),清晰“答应契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化债券作为吞并重组付出方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布置,2014年6月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严重财物重组管理办法》,规则了上市公司能够向特定目标发行可转债用于购买财物或许与其他公司兼并。

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中定向发行可转化债券作为付出东西,有利于添加并购买卖商洽弹性,为买卖供给更为灵敏的利益博弈机制,有利于有用缓解上市公司现金压力及大股东股权稀释危险,丰厚并购重组融资途径。近期,结合商场状况,多家上市公司活跃研讨在并购重组时引进定向可转债,部分公司已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计划。我会结合企业具体状况,活跃推动以定向可转债作为并购重组买卖付出东西的试点,支撑包含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在内的各类企业经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发挥商场机制效果,继续研讨和顺应商场主体诉求,创造条件支撑各类企业经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完成高质量开展。

(证监会网站)

证监会试点定向可转债并购支持上市公司发豪极配资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