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中定向发行可转化债券作为付出东西,有利于添加并购买卖商洽弹性,为买卖供给更为灵敏的利益博弈机制,有利于有用缓解上市公司现金压力及大股东股权稀释危险,丰厚并购重组融资途径。近期,结合商场状况,多家上市公司活跃研讨在并购重组时引进定向可转债,部分公司已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计划。我会结合企业具体状况,活跃推动以定向可转债作为并购重组买卖付出东西的试点,支撑包含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在内的各类企业经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发挥商场机制效果,继续研讨和顺应商场主体诉求,创造条件支撑各类企业经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完成高质量开展。
(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