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方案自2019年2月12日起12个月内,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份额不低于当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越当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2019年2月12日已增持股份)。
● 2019年2月12日,京投公司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1,59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1%,增持均价为4.3元/股。
2019年2月12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告诉,京投公司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A股股份。现将有关状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增持股份状况
(一)本次增持状况
2019年2月12日,京投公司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1,59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1%。本次增持前,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66,679,8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00%;本次增持后,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68,269,8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21%。
(二)京投公司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发表的增持方案及完结状况
2018年1月11日,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8-002),京投公司方案自2018年1月10日起12个月内,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份额不低于当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越当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2018年1月10日已增持股份)。
截止2018年9月18日,京投公司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14,815,5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0%,增持均价5.18元/股,上述增持股份方案施行结束。
京投公司本次增持之前增持公司股份状况详见公司2018年1月11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9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8-00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开展状况的公告》(临2018-03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施行结束的公告》(临2018-047)。
二、增持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意图
依据对公司现在价值的判别及未来继续稳定开展的决心,并支撑上市公司健康开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品种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品种为公司无限售流转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累计增持份额不低于当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越当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2019年2月12日已增持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方案的施行期限
自2019年2月12日起12个月内。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组织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京投公司自有资金。
三、增持方案施行的不确定性危险
本次拟增持股份方案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方案无法施行的危险。
四、京投公司许诺在增持施行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收买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共同行动听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继续重视京投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状况,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特此公告。
京投开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