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孙璐璐
3月12日,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消息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决定在深圳、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官方就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早有“吹风”。去年11月,央行副行长刘国强曾透露,央行重视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在便利跨境资本流动方面,人民银行与外汇局正在进一步完善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业务方案。方案成熟后,准备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前不久,旅游心情,国家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也撰文称,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制定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方案,在提高准入门槛的同时,放宽资金跨境、购结汇、使用限制等,支持特大型跨国公司更好地管理成员公司跨境资金;拟在部分跨国公司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
试点面向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主要内容方面,一是统一本外币政策。整合现有各类资金池,实现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内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二是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在稳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升跨境投融资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划转和使用。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结汇资金可直接进入人民币国内资金主账户,国内资金主账户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自有账户办理相关业务。四是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购汇所得外汇资金可存入国内资金主账户,用于对外支付。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统计监测,强化风险评估、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央行、国家外汇局表示,下一阶段,将根据试点情况及政策效果,进一步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