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月11日讯 据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现,滨海县商场监管局经查询确定,同仁堂蜂业部分运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出产时,存在用收回蜂蜜作为质料出产蜂蜜、标示虚伪出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物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 14,088,266.1元。大兴区食药局经查询确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出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商场,依照《食物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40.88元,没收蜂蜜3300瓶。一起撤消同仁堂蜂业食物运营答应证,自处分决议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请求食物出产运营答应,有关涉事人员自处分决议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请求食物出产运营答应,或许从事食物出产运营管理工作、担任食物出产运营企业食物安全管理人员。Nu0财经报道
Nu0财经报道
截止2018年3季度,同仁堂蜂业经营收入为1.97亿元,净利润为-87.3万元,其经营收入占本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经营收入(未经审计)104.77亿元的1.88%,同仁堂2018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未经审计)为14.49亿元。依据上述处理,并充分考虑未来事务调整及相关财物处置,估计将削减同仁堂蜂业2018年度经营收入约1,456.29万元,削减利润总额约11,266.61万元;估计将削减本公司2018年度经营收入约1,456.29万元,削减利润总额约11,266.61万元,削减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5,778.65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开始核算据,详细精确的财务数据以同仁堂发表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