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沈阳市促进房地产商场健康发展的弥补办法》,近来,沈阳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实施细则,规则从10月起,大中专结业生买房不但能够提取自己、爱人、爸爸妈妈的住宅公积金付出首付款,还能向第三人“借”。沈阳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称,“详细事务现已从10月8日开端处理。”
《沈阳市促进房地产商场健康发展的弥补办法》第八条提出:支撑大中专结业生(结业未超越8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结业生,下同)购买产品住宅,可提取自己、爱人、爸爸妈妈及法令条件答应的第三人账户内的住宅公积金付出购房首付款。
实施细则指出,本条款适用于大中专结业生购买产品房运用住宅公积金借款时付出首付款;本条款中的结业生是指已结业未超越8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结业生,并契合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大中专结业生可提取自己、爱人、爸爸妈妈及法令条件答应的第三人账户内的住宅公积金付出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高于所购房子规则的首付份额;“法令条件答应的第三人”是指自己赞同为住宅公积金借款人购买产品房付出首付款的住宅公积金缴存人。依据以上条款,实施细则还指出,依照相关法令规则,提取人及其爱人须签定声明书及赞同书并处理公证手续;产品房出售企业赞同购房人运用自己、爱人、爸爸妈妈及法令条件答应的第三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付出首付款,并依据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人、出售企业三方协议,约好提取金额;首付款由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借款人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后划拨到产品房出售企业账户。“如果有歹意套现行为,咱们将追究其法令责任。”沈阳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