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监会得悉,日前,证监会发布了五份行政处分决议书,其间,四份触及内情生意,一份为未按规则发表信息。
依据行政处分决议书,2012年1月10日,时任东兴证券研究所电力行业研究员李根到到恒顺电气现场调研时,时任恒顺电气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艳强告知李根恒顺电气联合其他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出资电厂项目;3月1日,李根向王艳强讨取恒顺电气印度尼西亚电厂项目的收入及赢利测算等数据,3月2日王艳强将印度尼西亚电厂项目的数据发给了李根。
2012年3月19日,李根向王艳强问询2011年度恒顺电气赢利分红预案,王艳强向其承认“公司尽可能会考虑10送10,派现的话会比较少,应该是一两元”。2012年3月25日晚,李根给多个组织和个人群发了主题为“强烈推荐恒顺电气”的电子邮件,清晰阐明恒顺电气将在3月26日晚发布10转10派2元的分红预案及恒顺电气印度尼西亚电厂项目近期有望取得中标告诉。
2012年3月2日,李根得悉恒顺电气拟出资的印度尼西亚电厂的首要财务数据。3月9日李根使用其所操控的“张某某”账户买入“恒顺电气”股票20000股,后于2012年4月5日至11日悉数卖出。
2012年5月,李根得悉印度尼西亚煤矿的财务数据,5月14日还获取了拟收买的煤矿测算表格数据。2012年5月29日至7月21日,李根使用所操控的“何某”账户买入“恒顺电气”股票73500股,后于6月1日至9月3日悉数卖出。上述两个账户的生意均未盈余。
李根除了上述生意以外,还使用“何某”账户生意“西安民生”等3只股票,买入金额算计1061999.40元,卖出金额1046159.59元。上述生意未盈余。
证监会决议:责令李根依法处理不合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5万元罚款;对王艳强处以30万元罚款。
另一起案子当事人杨君,是在饭局上听到了相关音讯后买入恒顺电气股票,涉嫌内情生意。证监会决议:对杨君处以10万元罚款。
时任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院长方勇灵则是在与部属通话中,知悉了恒顺电气与福建永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商谈并购重组的信息。证监会决议:对方勇灵处以3万元罚款。
时任深圳市金中和出资办理有限公司CEO及出资总监曾军则是知悉恒顺电气收买印度尼西亚相关煤矿的信息后,进行内情生意。证监会决议:没收金中和内情生意期间违法所得840184.59元,并处以2520553.77元罚款;对曾军给予正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证监会发布的别的一份行政处分决议书,处分目标为新疆奕飞股权出资有限公司和实践操控人郭刚。至于受罚原因,郭刚是因为未按规则发表持股信息,新疆奕飞则是未发表相相联系。
值得重视的是,这起案子仍然与恒顺电气有关。
本来,2011年4月26日,恒顺电气上市,新疆奕飞是其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00万股,占比11.43%。郭刚是新疆奕飞的实践操控人。2011年4月26日至2013年8月12日期间,郭刚使用“新疆奕飞”、“郭某”、“邢某某”、“闫某”、“李某某”、“成某某”、“曲某”、“吴某”、“罗某某”、“陆某某”、“陈某某”、“严某某”等12个账户频频生意恒顺电气股票,郭刚实践持有恒顺电气股份份额超越5%,最高时达16.45%,但郭刚未按规则实行陈述及发表责任。
“新疆奕飞”、“闫某”、“郭某”和“李某某”账户均由郭刚实践操控,互为相相联系。但在新疆奕飞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化陈述书》中,新疆奕飞并未发表新疆奕飞与大宗生意的终究对手方闫某、郭某、李某某存在相相联系。
证监会决议:对新疆奕飞给予正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郭刚给予正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