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陈述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完毕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结(即一至四月份),所以年报发布的最终时刻为4月30日。上市公司估计不能在4月30日前完结本次年报发表的,应当在4月15日之前提交书面陈述,并公告不能如期发表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发表的最终期限。
依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有必要发表定时陈述。定时陈述包含年度陈述、中期陈述、榜首季报、第三季报。
年度陈述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完毕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结(即一至四月份),中期陈述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完毕后两个月内完结(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完毕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结(即榜首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