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宅告贷2016最新方针: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调整规范一览

温州住房贷款2016最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宝钢教育基金标准一览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个人住宅告贷处理办法〉的告诉》(银发〔1998〕19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宅公积金存、告贷期限和利率等问题的告诉》(银发〔1999〕45号)、浙江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等部分《转发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告贷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建金监发〔2010〕281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告贷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变革的告诉》(温银发〔2015〕1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调整和年度结算有关问题布告如下:

一、温州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各分中心、处理部于2015年8月26日曾经发放的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从2016年1月1日开端调整为按现行的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规范履行。1、首套房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规范:告贷期限5年期以下(含5年)的告贷年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的告贷年利率为3.25%。2、改善性二套房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规范:告贷期限5年期以下(含5年)的告贷年利率为3.025%,5年期以上的告贷年利率为3.575%。

二、告贷利率调整后,我处理中心各分中心、处理部将经过12329短信渠道以发送短信方法奉告告贷人有关告贷的详细月还款额。请各告贷人在还款账户中存足资金,以便于告贷本息的扣收,防止发生逾期,带来不必要的丢失。如告贷人在2016年1月15日前未收到短信,可咨询我处理中心有关分中心、处理部或12329热线。

三、为了做好2015年住宅公积金年度结算作业,温州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各县(市)分中心及各处理部窗口,2015年12月31日暂停对外处理住宅公积金悉数事务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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