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24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反垄断主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能否通过上述审核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