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呈现否决方案的景象。
2、本次股东大会未触及改变以往股东大会已经过的抉择。
一、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1、会议告诉时刻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告诉于2022年4月21日在《我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info)上公告,并于2022年4月30发表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2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告诉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会议举行方法:本次会议选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法。
3、会议举行时刻:
(2)网络投票时刻:
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体系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体系开端投票的时刻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恣意时刻。
5、现场会议地址: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招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大凡先生。
8、会议的招集、举行与表决程序契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法令、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会议合法有用。
9、股东到会的整体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托付代表合计18人,代表股份99,370,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173%。其间,现场到会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托付代表合计2人,代表股份93,002,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08%;经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36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65%。
10、中小股东到会的整体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托付代表合计17人,代表股份 6,67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86%。其间,现场到会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托付代表合计1人,代表股份3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0%;经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 ,代表股份6,36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65%。
11、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到会了会议,公司部分高档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表决,详细表决状况如下:
1、审议经过《关于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
表决成果:赞同99,370,065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对立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放弃0股(其间,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状况为:赞同6,672,60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对立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放弃0股(其间,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经过《关于替换公司董事的方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法推举侯涤洋先生、宋作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推举经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完毕。详细表决成果如下:
2.01推举侯涤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成果:赞同票99,552,365股,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的100.1835%。表决成果为中选;
其间,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状况为:赞同6,854,900股,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2.7321%。
2.02 推举宋作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成果: 赞同票99,058,365股,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股份的99.6863%。表决成果为中选;
其间,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状况为:赞同6,360,900股,占到会会议有用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5.3287%。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档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越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令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卞振华律师和战梦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令意见书》,以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有关法令、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及《公司章程》的规则;到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历、招集人资历合法、有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成果合法、有用。
四、备检文件
1、经到会会议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
2、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法令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