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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北京7月22日讯红塔证券(601236.SH)今天巨量换手,翻开涨停,此前该股接连11个买卖日一字涨停。到午间收盘,红塔证券报13.87元,涨幅7.44%,成交额33.41亿元,换手率67.75%,总市值503.95亿元。
撑起500亿元市值的红塔证券上一年净利刚刚3.9亿元。2016年-2018年,红塔证券运营收入分别为9.76亿元、11.14亿元、12.0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39亿元、3.68亿元、3.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3亿元、3.63亿元、3.8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8亿元、3.64亿元、3.53亿元。
7月5日,红塔证券在上交所上市。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数量为3.64亿股,发行价格为3.46元/股,征集资金总额为12.59亿元,征集资金净额为12.22亿元。本次发行征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悉数用于添加公司本钱金,弥补营运资金,详细用于扩展信誉买卖事务规划、拓宽证券财物办理等事务。
红塔证券上市发行费用为3748.28万元。其间东吴证券取得承销及保荐费用2659.3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取得审计及验资费用350.72万元,北京市互易商货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费用150.94万元。
红塔证券现金流情况不容乐观,运营活动净现金流在2017年骤降为负数,上一年情况进一步恶化。2016年-2018年,红塔证券运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52亿元、-14.85亿元、-78.10亿元。
红塔证券上一年负债陡增超百亿。2016年-2018年,红塔证券总负债分别为41.35亿元、31.79亿元、158.46亿元。净财物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25%、3.74%、54.30%。净财物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36%、3.89%、118.82%。
据红塔证券最新招股书发表,2016年5月-2018年8月,红塔证券遭到行政监管办法合计4次,自律监管办法合计3次。
2016年5月30日,上交所出具《商场督查警示函》(上证督查警示字2016-2755号),红塔证券账户于2016年5月30日的股票买卖过程中,存在日内反向买卖并在自己实践操控的账户内进行自买自卖等反常行为,因而对红塔证券出具警示函。
2016年8月2日,云南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行政监管办法决议书[2016]2号),红塔证券在担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受托办理机构过程中,未能在债券存续期内继续有用督导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信息发表责任,因而对红塔证券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管办法。
2016年8月2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自律监管办法的决议》(股转体系发[2016]239号),红塔证券为不符合要求的出资者注册全国股转体系合格出资者权限以及未照实供给出资者开户材料等信息,因而对红塔证券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办法。
2016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板井路证券运营部采纳责令添加内部合规查看次数办法的决议》(行政监管办法决议书[2016]55号),红塔证券北京板井路证券运营部未及时换领运营证券期货事务许可证,决议对北京板井路证券运营部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每六个月对运营部相关陈述及存案事项展开一次内部合规查看,并在每次查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送合规查看陈述。
2017年3月22日,云南证监局出具《关于对余雷、毛志宏采纳监管说话办法的决议》(行政监管办法决议书[2017]12号),余雷担任红塔证券调集财物办理方案出资主办人期间,毛志宏担任财物办理部门负责人期间,红塔登峰1号、红塔登峰2号2只调集财物办理方案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参加新股下申购过程中,申报金额屡次超越调集财物办理方案的现金总额。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调集财物办理事务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则,因而对上述二人采纳监管说话的行政监管办法。
2018年6月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纳自律监管办法的决议》(股转体系发[2018]1258号),红塔证券作为深圳市架桥本钱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继续督导券商,对其2018年第一季度陈述进行事前检查并发表时,私行更改发表日期。因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有限公司向红塔证券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办法。
2018年8月14日,云南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行政监管办法决议书[2018]8号),2018年7月24日,红塔证券产生一同信息安全事故,红塔证券会集买卖等多个信息体系于当日13点30分悉数中止,其间,会集买卖和上买卖体系先后中止2次,影响买卖时刻超越5分钟但未到达30分钟;融资融券体系悉数中止,影响事务时刻达30分钟以上。此外,红塔证券在信息体系日常运维办理、应急处理和事情陈述方面存在缺乏。因而,云南证监局对红塔证券采纳监督办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完善内部办理制度,加强信息体系运转保护,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并向云南证监局提交整改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