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学区房”概念房源将悉数下架)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打新股亏的倾家荡产)

新华社西宁11月23日电(记者王艳)西宁市出台新规,要求各单位和组织不得以“学区房”等名义发布房产信息,炒作房价,以此标准房地产出售宣扬,避免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

西宁市住宅保证和房产管理局、西宁市委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和西宁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三部分近来联合出台《关于禁止炒作“学区房”有关问题的告诉》,明确要求各房地产生意组织不得在站媒体、经营场所(门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发布触及“学区”“学位”等炒作学区概念的房源信息。全市房地产生意组织和络渠道要仔细整理发布的房源信息,在11月30日前对一切门店及相关站媒体中触及“学区房”概念的房源悉数铲除、下架。

告诉还要求,自本年11月22日起新购买的住宅(含新建产品住宅和二手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方可转让,房地产生意组织不得为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住宅供给生意服务。

据悉,西宁市住宅保证和房产管理局、商场监督管理局等部分将经过专项查看、联合法律等方法,加大查看力度,对持续以“学区房”等概念炒作房价,执行要求不到位的单位和组织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