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杭州发布关于施行住宅公积金阶段性支撑方针的告诉(简称“告诉”),加大住宅公积金支撑租房提取力度。

告诉称,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规范上浮25%。详细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

此外,上述告诉还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缴存住宅公积金事项进行了特别规则。

告诉显现,确有困难的企业在与员工充沛洽谈的前提下,经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请求缓缴住宅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员工正常提取和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缴存时刻接连核算,不受缓缴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归还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可请求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载报送征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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