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范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建设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综合考虑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发明专利取得等因素,公司优化调整了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认定标准。

● 根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由于吴希亮先生长期从事子公司的产品研发工作,不直接参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为规范公司研发体系建设,吴希亮先生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仍继续在子公司任职。

● 公司结合王则钦先生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领导和参与情况、任职履历、发明专利取得等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正常进行,公司研发体系建设更加规范完善。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研发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

近期,为规范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建设,经综合考虑核心技术研发、发明专利取得等因素,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光峰科技”)优化调整了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认定标准,主要如下:

(1)在公司研发体系中起到重要作用或在公司研发部门担任重要职务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任职期间主导完成公司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以发明人或设计人身份研发取得了多项专利,并对公司的核心技术有突出贡献;

(4)具有激光显示行业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丰富的工作资历或项目经验。

候选人员需同时符合至少以上两项标准,并经董事长批准,可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调整

(1)基本情况

吴希亮先生于2007年加入公司,2007年至2016年3月,历任公司研发经理、技术总监。公司控股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峰米科技”)于2016年3月设立,自峰米科技成立至今,吴希亮先生在峰米科技任职,主要负责其产品开发工作。

根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由于吴希亮先生长期从事子公司的产品研发工作,不直接参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为规范公司研发体系建设,吴希亮先生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仍继续在子公司任职。

(2)专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峰科技作为专利权人且吴希亮先生作为发明人,已获授权及申请中的专利共计60件,其中已获授权56件,主要专利申请集中在2011年-2015年;峰米科技作为专利权人且吴希亮先生作为发明人,已获授权及申请中的专利共计9件,其中已获授权1件,主要专利申请集中在2020年-2021年。

(3)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希亮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6万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公司限制性股票7.1万股。吴希亮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规则中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减持的有关规定,以及吴希亮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时做出的有关承诺。

3、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王则钦先生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领导和参与情况、任职履历、发明专利取得等因素,经董事长审批,认定王则钦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则钦先生简历如下:

王则钦,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获得吉林大学学士学位,光电子技术专业。2002年11月-2013年8月期间任职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工程师、研发专家等职务。2013年9月-2017年4月期间任职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5月至今,曾任公司研发中心研究员,现任本公司研发总监,系公司核心器件研发中心、整机研发中心负责人。

王则钦先生拥有近20年的光学器件开发经验,尤其在激光投影光机及系统设计方面具有深厚积累。在本公司任职期间,王则钦先生主要从事激光显示技术开发及产品开发的相关研发及研发管理工作,主导了诸多基于ALPD?核心技术的产品开发,包括影院激光光源、激光电视、激光微投等多种激光投影产品。

(2)专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峰科技作为专利权人且王则钦先生作为发明人,已获授权及申请中的专利共计104件,其中已获授权78件、申请中26件,主要专利申请集中在2014年至今。王则钦先生的专利申请持续活跃,为公司贡献创新科技成果。

(3)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则钦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7万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公司限制性股票22.8万股,王则钦先生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4)其他情况说明

王则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为逐步规范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建设,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认定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基于此,吴希亮先生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则钦先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6人,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研发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研发团队主要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正常进行,吴希亮先生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子公司任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研发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光峰科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峰光电招聘坑人)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88007 公司简称:光峰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578.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9,421.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威盛大厦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5916160310712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3,174.4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6,247.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87.51万元,2021年上半年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为742.04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9,810.75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为3,837.22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0,273.56万元(包括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余额包括以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58,674.3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 年7月22日和2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 年9月4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2个已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峰光电招聘坑人)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为通过加大对激光显示技术研究领域和产品性能测试领域的软硬件投入,购买先进设备,招聘高素质技术人员,提升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水平。

2.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实现公司各部门之间、公司上下游合作伙伴之间信息传输、交换和处理的无缝衔接,强化信息透明度,增强对上下游资源的管理力度,从而实现采购、物流、销售之间的快速反应。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9年7月19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95.84万元,一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310.56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7-393 号)。

(五)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2020年7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2021年上半年,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购买理财产品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项目期间,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理财收益合计239.50万元,均已投入项目使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251463)已注销完毕,该项目结束后账户所产生的利息1,418.11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核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