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10日丨蓝黛传动(002765)发布,公司于近来连续收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文件。
原告(共38人):谢传强(个人,下同)、何钟能、刘陈、王超书、唐昌淑、戴绍波、赵兴福、杨增培、吴家利、胡周雨、李银川、喻光华、邓勋华、黄志金、刘厚菊、苏德洪、万东容、李良友、陈德生、陈元、王玉琼、严斌、张宗惠、郑晏均、刘德平、黄德群、夏庆碧、肖洪伟、曹廷华、朱堂荣、张林、王玉波、张波、安代禄、李平、刘有贤、王玉平、叶波。
被告: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职工谢传强等29人与公司就年休假、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赋闲稳妥、劳作报酬、免除劳作合同经济补偿等劳作争方案子已别离于2019年07月02日、2019年07月05日由重庆市璧山区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作出裁定判决书(渝璧劳人仲案字(2019)第304号、第309号等):(1)公司于本判决收效之日起五日内付出恳求人张波2018年08月最低薪酬差额358.67元,驳回恳求人张波的其他裁定恳求;
(2)谢传强等28人的劳作人事裁定恳求均被璧山区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驳回其裁定恳求。上述裁定事项公司于2019年08月31日在指定信息发表媒体巨潮资讯公告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其他诉讼事项”中进行了发表。
上述原告当事人因不服重庆市璧山区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的裁定判决书,或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函(璧劳人仲函(2019)第75-83号),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次诉讼上述各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的诉讼恳求事项等存在差异,触及的诉讼恳求项目首要包含:恳求依法裁判免除劳作合同联系、付出经济补偿金、付出未休年休假薪酬差额、付出未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二倍薪酬差额、付出赋闲稳妥待遇丢失金额、付出未付的薪酬等内容。
截止公告发表之日,根据上述《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累计触及的诉讼金额为人民币753.01万元,其间要求公司付出的经济补偿金为人民币140.09万元、未休年休假薪酬差额为人民币70.32万元、未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二倍薪酬差额为人民币404.98万元、赋闲稳妥待遇丢失金额为人民币123.03万元、未付的薪酬金额为人民币13.59万元、押金为人民币1.00万元。
上述诉讼案子,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连续开庭审理。截止公告发表日,上述诉讼案子没有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