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股东大会通知,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4日。其中股东大会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股东大会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经理办理“16国盛控”债券存续期内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
(3)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于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涛
电话/传真:0755-88259805
邮箱:zqb@gsfin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0
2、投票简称:国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或填报选举票数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账户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二二一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1-041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1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上午10:00-12:00以电子邮件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经理办理“16国盛控”债券存续期内相关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做好“16国盛控”债券存续期间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16国盛控”债券存续期内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16国盛控”债券在存续期内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相关会议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及“16国盛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2)办理“16国盛控”债券的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安排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3)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全权决定及办理“16国盛控”债券存续期内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