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出资者什物分配股票试点支撑私募基金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为完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出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非现金分配机制,拓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途径,促进出资-退出-再出资良性循环,近来,证监会发动了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出资者什物分配股票试点工作。
近年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在完善多层次本钱商场体系、进步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开展、推动供应侧结构性变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效果。跟着本钱商场变革不断深化,特别是树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变革并试点注册制,树立上市公司创投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反向挂钩”机制,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环境持续改进。此次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出资者什物分配股票试点工作,是证监会推动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开展环境、支撑职业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的又一项重要行动。
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出资者什物分配股票,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出资者约好,将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初次揭露发行前的股份经过非买卖过户方法向出资者(比例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一种组织。从境外商场看,私募基金在被投企业上市后向出资者什物分配股票是较为常见的准则组织。这一组织有利于统筹出资者差异化需求,进一步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环境,促进职业长时间健康开展,更好地发挥其对实体经济和立异创业的支撑效果。
本次试点工作中,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出资者分配的须是所持有上市公司初次揭露发行前的股份。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榜首大股东(含共同行动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免除限售,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按照有关规矩或许许诺不得减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触及质押、冻住、司法拍卖,或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景象的,不得参加试点。出资者是该上市公司的实践操控人、控股股东、榜首大股东(含共同行动听),是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或许不具备证券商场出资资历等景象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不得向其分配股票。有意向参加试点且契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在充沛证明的基础上向基金业协会提出试点请求及具体操作计划。
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出资者什物分配股票,应当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以下简称《减持规则》)、《上市公司创业出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减持规则。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能够占用会集竞价买卖减持额度进行股票分配,也能够占用大宗买卖减持额度进行股票分配,占用减持额度后,相应扣减该基金的总减持额度。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应按照《减持规则》以及信息发表有关规则,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下一步,证监会将结合试点工作实践状况及时总结评价,持续推动完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机制,引导并促进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标准开展,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