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两天,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五周年的日子。记者2月27日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6年至2020年,该院共受理人身安全维护令案子19起,其间,裁决宣布人身安全维护令12起,撤回请求5起,裁决驳回请求人请求2起,不服裁决请求复议3起,驳回复议请求3起。
在家暴受害人的性别散布上,荔湾区法院发现,家庭暴力加害人以男性居多,受害人则多为女人。上述19起人身安全维护令案子的受害人为24人,其间,曾遭受过凌辱、咒骂、殴伤等不同方式家庭暴力的女人为21人,男性作为家庭暴力受害者为3人。
从加害人的年纪看,处于30岁-40岁共12人,40岁-50岁共3人,50岁-60岁共2人,60岁-70岁共2人。从受害人的年纪来看,处于0岁-10岁共3人,20岁-30岁共1人,30岁-40岁共9人,40岁-50岁共6人,60岁-70岁共5人。
荔湾区法院发现,无论是加害人仍是受害人,均遍及各种文化水平和工作,其间加害人不乏高学历的教师,受害人也有律师。
在加害人和受害人的联系上,归于夫妻联系的16起,归于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1起,归于姻亲联系的2起。
荔湾区法院介绍,家庭暴力表现为多种方式。其间,肢体抵触15人,表现为对家庭成员施行推撞、拳击、扭打、掐咬等肢体暴力;盯梢打扰16人,表现为约束家庭成员的人身自由、成心阻遏、设妨碍打乱家庭成员与其别人正常往来等;咒骂15人,表现为言语上的进犯、无端指责、品格贬损。
法院介绍,上述审判数据反映出三大问题。首要,婚姻家庭联系中,女人仍相对处于弱势位置,多为受害一方。其次,各年纪段均有产生家庭暴力的景象,介于30岁-40岁年纪阶段的人施行家庭暴力的份额最高。与其他年纪阶段的加害人比较,他们受今世社会要素的影响更大,如工作困难、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等要素导致他们面对经济窘迫、住宅困难等问题,夫妻间因经济问题导致的争论极简单向暴力事件晋级。中年夫妻爱情危机也是萌生暴力抵触的诱因,表现了这个年纪阶段的人忙于工作和进步物质生活质量,反而缺少爱情关爱和精力支撑。再次,家庭暴力并非只产生在文化水平低的家庭或许受害人依靠加害人生计的家庭中,即便家庭成员学历高、收入好,也同样会产生家庭暴力。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一起指出,该院受理的家暴案子具有四个特色:一是案子具有紧急性,审理周期短,2019年、2020年的均匀审理时刻是1.75天;二是暴力产生具有特定性、封闭性,受害人举证较为困难;三是依据以个人陈说、直接依据为主,检查确定难度较大;四是裁判与教育、震撼偏重,人身安全维护令裁决主动实行率高。
荔湾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有关负责人介绍:“五年来,荔湾区法院审结的人身安全维护令案子,均没有呈现加害人违背人身安全维护令的景象。别的荔湾区法院在向辖区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安排送达人身安全维护令的一起,也主张辖区树立要点档案,对涉家庭暴力的家庭予以特别重视,完成多方合力、联合管理家庭暴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