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宇世界集团科技(01043.HK)发布公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斥责:该公司;履行董事及主席宋殿权先生;履行董事罗明花女士;履行董事李克学先生;履行董事邢凯先生;及履行董事刘兴权先生。

并批判:履行董事张立明先生;独立非履行董事高云智博士;独立非履行董事李增林先生;独立非履行董事朱艳玲女士;及前独立非履行董事肖建敏先生。

上市委员会进一步指令:宋先生、罗女士、李克学先生、邢先生、刘先生、张先生、高博士、李增林先生及朱女士须在90日内参与包含《上市规矩》合规事宜在内的监管及法令训练。

据悉,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期间,该集团进行了多宗买卖,傍边触及:将该公司三家非全资隶属公司的股权售予独立第三方;及向该公司一名干系人士(光宇集团)收买一家公司的股权。该公司没有恪守一切适用的《上市规矩》规则。

上市委员会决议作出在此纪律举动声明中列出的制裁及指令。为免引起疑问,联交所承认本纪律举动声明所载制裁仅适用于该公司及相关董事,而不触及该公司董事会其他上一任或现任董事。

「600215」光宇国际集团科技(01043.HK):联交所谴责公司及多名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