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信阳罗山,一个在许昌,河南两家企业的称号却“走运”地“撞衫”。日前,罗山县商场监管局发动企业称号争议调停程序,为两家企业处理了胶葛。
这事儿还要从两个月前说起。罗山县商场监管局收到许昌一家公司律师邮寄来的《企业字号侵权判决请求书》,反映罗山县一企业称号与其存在重名现象,侵略了其字号专用权,故恳求依法判决被请求人改变企业称号。
收到请求书后,罗山县商场监管局当即安排执法人员通过查阅材料、线上查询、现场查看等途径进行查询核实,根据有关规定,发动企业称号争议调停程序。因为两边企业担任人均身在外地,再加上疫情影响,该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途径,联络企业称号争议请求人、被请求人,依照注册在先的准则和维护企业称号专用权的主旨,通过重复调停、屡次交流,两边定见达到共同,被请求企业赞同依法办理企业称号改变挂号。前不久,许昌这家企业为罗山县商场监管局寄来锦旗表达谢意。
罗山县商场监管局相关担任人表明,企业称号受法律维护,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若因企业称号与别人企业称号近似侵略别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当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