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范畴、向监管部门供给虚伪文件等,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罚款40万元。

记者从深圳市当地金融监督管理局得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规则,深圳市当地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监管部门供给虚伪文件案进行了查询,并于2021年12月31日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作出处分决议,对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处以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分。

深圳市当地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6月,针对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范畴等问题,该局对辖内单个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施行了专项查看。

在对中诚致信展开现场查看期间,该局发现该公司与某小贷公司协作展开债务转让事务。为进一步核实事务状况,该局要求中诚致信供给相关事务合同、上银行电子回执等资料,并对该小贷公司施行了延伸查看。经穿插比对两家公司供给的资料,确定中诚致信提交的《告贷合同》《上银行电子回执》等资料中有部分为虚伪文件,而且其资金终究流向了房地产范畴,影响国家房地产调控方针有效性。

据介绍,中诚致信与某小贷公司展开的部分“债务转让”事务本质归于法规制止事项,其经过供给虚伪资料的方法,误导监管部门,用以隐秘其事务本质,违反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则。归纳考量其违法现实、违法行为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依法确定其适用于从重处分的景象,故作出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分决议。

上述负责人表明,近年来,当地金融业态快速展开,金融服务类型不断丰富,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撑小微企业展开、推动当地经济展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传统金融职业的重要弥补。但一起,部分当地金融安排也存在经营管理不标准、事务不合规等问题,潜藏必定危险危险。

其介绍,自该局接受“7+4”当地金融业态监管责任以来,不断夯实监管根底,完善监管准则结构,加强监管信息化建造,深化推动职业监管标准,并坚持监管高压态势。2020年10月,该局对深圳市天大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出首个行政处分决议。本年6月,该局展开了涉房地产事务专项查看,依法对多家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采纳监管约谈、责令改正、暂停部分事务等办法,谨防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范畴。

「st海润股票」提供虚假文件、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 中诚致信被罚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