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7日讯 外汇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汇检罚〔2021〕9号)显示广州外汇,广州泰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国家外汇管理局日照市中心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广州外汇,对其警告广州外汇,处139.35万元人民币罚款。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广州外汇;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广州外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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