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号
云南发布关于限购退热类药品及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公告
针对全省退烧类药物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需求量激增的情况
为有用应对商场抗疫急需药品紧缺问题
保证人民大众用药需求
优化药品装备
削减急需药品不必要的囤积
云南省商务厅
现就零售药店出售退热类药品及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12月24日起,顾客在药店购买布洛芬胶囊/颗粒、布洛芬混悬液、连花清瘟及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时需运用云南省新冠患者用药保证服务运用小程序(微信小程序)进行实名挂号。
二、七天内每人次购买布洛芬(含缓释片、胶囊、颗粒)不超越1盒、布洛芬混悬液不超越1瓶、连花清瘟胶囊(颗粒)不超越2盒、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不超越6剂。若购买过量,体系将予以提示。
三、各零售药店须奉告顾客药品称号、用法用量、有用期、不良反应和运用忌讳等信息,充分发挥民生药事服务站效果,辅导人民大众合理用药。
四、各零售药店须严格执行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不得借机哄抬物价或变相涨价出售,各州(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合作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商场巡查,保证此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请理性有序购药、按需购药,切勿盲目囤药,把药品留给真实急需的大众。
“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号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