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榜首拖拉机股份(00038)公告,榜首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简称“拖研所公司”)拟别离经过协议转让方法,向我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我国一拖”)转让持有的一拖(新疆)东方红配备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新疆配备公司”)100%股权及洛阳西苑车辆与动力检验所有限公司(简称“西苑所公司”)100%股权。
中联财物评价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买卖出具的《榜首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我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一拖(新疆)东方红配备机械有限公司悉数股权项目财物评价陈述》(中联评级字〔2019〕第1540号)、《我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拟收买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持有洛阳西苑车辆与动力检验所有限公司悉数股权项目财物评价陈述》(中联评级字〔2019〕第1497号)已于2019年11月8日完结存案。
一拖股份(601038)向我国一拖转让持有的新疆配备公司悉数股权的买卖对价以新疆配备公司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悉数股东权益的评价值18412.83万元为准。拖研所公司向我国一拖转让其持有的西苑所公司悉数股权的买卖对价是依据西苑所公司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悉数股东权益的评价值人民币23492.59万元,减去西苑所公司于基准日后应当付出的分红金钱人民币6200万元后确以为人民币17292.59万元。
公司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矩》规则,延聘香港智略本钱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信件。独立财务顾问以为公司转让所持新疆配备公司100%股权及拖研所公司转让所持西苑所公司100%股权有利于公司调整资源配置,契合公司发展规划。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依照正常商业条款经公正商量后厘定,买卖价值公正合理,契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