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市疫情防控“防外溢”要求,在沪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沪”。对有作业、学习、日子等确需驾驭机动车离沪的人员,在契合疫情防控规则的前提下,可向有关单位提出请求。
????其间,在本市有落脚点的人员,因作业、学习、考试、就医、日子需自行前往外省市的人员,向居村委提出请求,由街镇审阅发放;关于因学习、考试等特殊情况急需离沪的师生员工,也可向校园提出请求,由所属校园审阅发放。关于企事业单位派往外省市作业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请求,由有关市级或区级职业主管部门审阅发放。关于零散停留本市,需回来外省市居住地的人员,依据其在沪暂时居住地,归入属地请求核发规模。
????有关单位经核实后,出具离沪证明。相关人员凭离沪证明驾驭机动车离沪,点对点前往外省市目的地。
????离沪证明自申报的动身之时起,6小时内有效。一起,禁止躲藏夹藏无凭据人员、不合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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