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北京6月25日讯昨日晚间,金盾股份(300411)发布公告称,于近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2019〕43号)。
浙江证监局在警示函中表明,金盾股份(300411)存在以下三大问题:
一、2019年2月28日,金盾股份(300411)发表《2018年成绩快报》,估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8亿元。2019年4月26日,金盾股份(300411)发表《2018年成绩快报批改公告》,估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90亿元。金盾股份(300411)未审慎合理评价商誉减值及诉讼导致的或有丢失危险,导致成绩预告批改发表不及时。
二、子公司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科技”)9014.85万元征集资金未按规则用处运用,其间5689.42万元被公司董事兼红相科技董事长黄红友违规运用。
三、2017年12月至今,子公司红相科技、四川同风源建造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金盾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对上海合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供给财政赞助算计2468万元,金盾股份(300411)未及时审议上述财政赞助事项并发表。
金盾股份(300411)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发表办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和运用的监管要求》第二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则。
浙江证监局指出,王淼根作为金盾股份(300411)董事长兼总经理,对金盾股份(300411)信息发表不及时、不精确以及子公司内部操控不完善等问题负有首要职责;管美丽作为金盾股份(300411)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对金盾股份(300411)信息信息发表的不及时、不精确负有首要职责;何鹏程作为金盾股份(300411)财政总监,对成绩预告批改等财政信息发表的不及时、不精确负有首要职责;黄红友作为金盾股份(300411)董事及红相科技董事长,对金盾股份(300411)信息信息发表的不及时、不精确及子公司内部操控不完善和违规运用征集资金等问题负有首要职责。
依照《上市公司信息发表办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则,浙江证监局决议对金盾股份(300411)及王淼根、管美丽、何鹏程、黄红友别离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督办理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提出,金盾股份(300411)应当在2019年6月30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相关资金偿还方案及还款保证办法等状况的书面报告。股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