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3月29日电(记者缪超)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9日在昆明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公安机关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0条办法,其间2项办法是树立对企业“无事不扰”机制与树立对企业初次细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郭品介绍,在聚集发明安全安稳的社会环境方面,云南省公安机关提出了多项办法:加强社会晤管控,为经济社会发展供给安全安稳的治安环境;严打跨境违法犯罪,提高立体化边境防控系统建造运用效能,纵深推动冲击整治“赌毒枪恐”“骗绑逃私”及偷越国(边)境等杰出违法犯罪;紧盯企业反映激烈、侵权冒充多发的要点范畴展开专项冲击整治,依法严打侵略知识产权、损坏市场竞争次序等违法犯罪,保证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电信络欺诈防备管理,以定量方法清晰侦办电信络欺诈案子立案数、经济损失数同比下降,强化防骗反诈宣扬,构建全民反诈新格局;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严打黑恶团伙以暴力、钳制等方法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
与此一起,云南省公安机关注重营建公平公平的法治环境。郭品说,这一方面共4条办法,一是严厉涉企刑事案子标准法律,二是审慎适用强制办法和侦办办法。三是树立对企业“无事不扰”机制,四是树立对企业初次细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关于树立对企业“无事不扰”机制和初次细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党委书记陆永昌解说称,上述办法旨在加强对不同警种深化同一企业展开安全查看工作的和谐统筹,科学调整查看频度,最大极限地防止不一起刻、不同警种穿插查看状况,一起深化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分法》,对没有片面成心、未形成人身产业损害等实践损害结果,且具有整改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在公安机关提示催促整改后,依法免于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