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8日丨*ST中安(600654)发布,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发行的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揭露发行公司债(511030)券(“16中安消”)将于2019年11月11日到期。该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1亿元。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511030)券施行暂停上市的决议》([2019]77号),“16中安消”公司债(511030)券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债券简称由“16中安消”更名为“安债暂停”,债券代码“136821”不变)公告编号:2019-039)。后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供给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告诉》的相关规定,公司债(511030)券自2019年6月3日起依照《告诉》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公司生产经营整体坚持稳定,但短期流动性仍较为严重。为保证16中安消债券持有人利益,做好本次债券的偿付作业,公司一向致力于经过各种方法筹措资金,后续将赶紧执行偿债资金筹措事宜,并活跃处理现有债款问题,以求妥善化解公司面对的债款危险。
公司将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经过加速出售财物(含股权)等方法收回资金、加速经营性现金流回笼、取得银行授信等多种途径筹措偿债资金,在公司董事会的统一安排下力求尽早完结“16中安消”偿付处置作业。
该期债券将于2019年11月11日到期,现在公司正在与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方就债券到期处置计划坚持活跃交流洽谈,后续发展公司将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