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300269,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300269:联建光电300269,证券代码:300269)和20名涉案责任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案行政罚款总额294万元。

经查明,联建光电子公司分时传媒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分时传媒2014年至2016年间共虚增营业收入61787035.34元,虚增利润60472468.90元。上述行为导致联建光电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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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展】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联建光电投资者民事索赔诉讼随即展开,而上市公司则忙着“翻案”。

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联建光电先后向深圳证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向深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证监会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深圳监管局对公司作出的处罚,深圳中院下达《行政判决书》,驳回联建光电“撤销中国证券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中国证券会《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该判决,再向广东省高院提交了《行政上诉状》,继续诉请撤销上述深圳中院行政判决书、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证监会行政复议决定书,广东省高院二审已有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8月13日,联建光电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披露:2021年8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就291名原告与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作出判决。

本次已收到的判决书所涉及的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7125.32万元,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应赔偿给原告的损失金额合计为2031.04万元。上述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目前对方当事人是否会就本案提起上诉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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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6日,联建光电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披露:公司近期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共计167宗案件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诉金额共计43831940.23元。

同时,公司收到三份《民事判决书》判令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就前期投资者诉讼事项与个别投资者达成了调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此外,公司因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原告288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做出的民事判决,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共464件,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约2.16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的判决书及本次诉讼调解的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中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为1.77亿元,根据上述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及本次调解书的调解结果,公司应赔偿给原告的损失金额合计约为2677.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