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络(002175)信批违规被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方法

财经讯8月26日,广西证监局发表对东方年代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络(002175)”)采纳出具警示函方法的决议。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查看方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规则,广西证监局对东方络(002175)进行了现场查看,查看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及时发表严重诉讼事项

到2019年4月26日,公司接连十二个月累计核算的诉讼事项触及金额超越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未及时发表。尔后,公司连续触及多项诉讼均未及时发表,直至2019年8月8日才在暂时公告中发表。未及时发表诉讼事项触及金额合计13910.99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92%。

二、未及时、精确发表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

东方络(002175)在未实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状况下,不迟于2017年12月28日与铭星合悦(北京)文明传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星合悦)签定北京永旭良辰文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旭良辰)股权转让协议,2017年12月28日,公司将所持永旭良辰22.22%股权过户至铭星合悦名下。

2018年3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司未及时发表与铭星合悦达到永旭良辰股权转让协议及买卖标的工商登记改变事项,发表的2018年3月15日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状况与现实不符。

三、对外发表的并购基金出资状况与实践不符

东方络(002175)在2017年年度报告及《关于深圳证券买卖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发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安杰股权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杰出资)的出资状况。经查,安杰出资征集的资金大部分未投向发表的影视综艺内容,公司发表的安杰出资对外出资状况与实践不符。此外,《关于深圳证券买卖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发表的深圳佰川出资中心(有限合伙)9个出资项目出资金额及出资占比与出资协议约好及实践工商登记信息等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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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景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方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则。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方法》第五十九条规则,决议对东方络(002175)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