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复兴促进法》(以下简称《村庄复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该法重视保证村庄残疾人权益。
《村庄复兴促进法》融入无障碍理念,重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造,对推动村庄设备和公共文明服务无障碍,保证残疾人等参加社会日子权益作出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村庄公共文明体育设备络和服务运行机制,鼓舞展开形式多样的农人群众性文明体育、节日风俗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视听络和书本报刊,拓宽村庄文明服务途径,供给便当可及的公共文明服务。”第三十七条规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树立政府、村级安排、企业、农人等各方面参加的共建共管同享机制,归纳整治村庄水系,量体裁衣推行卫生厕所和简便易行的废物分类,管理村庄废物和污水,加强村庄无障碍设备建造,鼓舞和支撑运用清洁动力、可再生动力,继续改进村庄人居环境。”
《村庄复兴促进法》明确规则要加强对包含残疾人在内的困难集体的关爱服务。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则:“国家推动城乡最低日子保证制度统筹开展,进步村庄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村庄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窘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支撑开展村庄普惠型养老服务和合作性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