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5月8日电(记者乌娅娜)在内蒙古自治区,为优化营商环境,包头市拟定了“两个100条”方针,建立健全商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鄂尔多斯市出台建造最优营商环境举动计划“500条”;兴安盟提出400条执行举动,逐项确认了方针使命、完结时限、包联领导......
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郑东波在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如是介绍。
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内蒙古先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1.0、2.0计划。国家营商环境点评效果显现,内蒙古相关目标大幅提高,交税、取得电力等具体做法当选《中公营商环境陈述》典型事例。
郑东波介绍:“内蒙古自动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及时研讨拟定了《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商场主体举动计划》(简称3.0计划),清晰了181项要点使命,愈加重视数字政府建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公平竞争环境建造和商场主体实践感触,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规范和更严要求。3.0计划悉数完结的时刻为2023年末。”
计划出台以来,各项使命有序推进。到现在,181项使命中各盟市均完结的有6条,完结50%以上的有42条。
此外,内蒙古商场监督办理局在全体系布置了30项90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动。自治区工信厅拟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商场主体工作计划,全力保证和促进工业经济稳字当头、稳中有进、提质增效。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加大区域评价效果同享运用力度,推进各部门发布公示区域评价效果615项,会聚工程建造项目批阅办理体系区域评价效果536项。今年以来,已为企业节省本钱5000多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