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12月16日讯据证监会站音讯,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对北京腾信立异络营销技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股份(300392)”证券代码:300392)采纳责令改正监管办法的决议。
经查,腾信股份(300392)2017年年报第五大客户信息发表不精确,2019年一季报资产负债表中1.46亿元“应收账款”应重分类到“其他应收款”科目,2019年半年报现金流量表中0.20亿元“付出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应重分类到“出资付出的现金”科目。腾信股份(300392)上述行为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则。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则,北京监管局对腾信股份(300392)采纳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信息发表责任人应当实在、精确、完好、及时地发表信息,不得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信息发表责任人应当一起向一切出资者揭露发表信息。
在境内、外商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种类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商场发表的信息,应当一起在境内商场发表。
《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信息发表责任人及其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践操控人、收买人及其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违背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能够采纳以下监管办法:
(一)责令改正;
(二)监管说话;
(三)出具警示函;
(四)将其违法违规、不实行揭露许诺等状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发布;
(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六)依法能够采纳的其他监管办法。
详细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办法决议书(北京腾信立异络营销技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146号
关于对北京腾信立异络营销技能股份有限公司采纳责令改正监管办法的决议
北京腾信立异络营销技能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2017年年报第五大客户信息发表不精确,2019年一季报资产负债表中1.46亿元“应收账款”应重分类到“其他应收款”科目,2019年半年报现金流量表中0.20亿元“付出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应重分类到“出资付出的现金”科目。你公司上述行为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则。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则,我局对你公司采纳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办法,要求你公司在收到我局监管办法决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发表上述问题的更正状况,并向我局提交整改陈述。你公司必须严厉遵守资本商场法律法规,严厉实行信息发表责任,根绝此类问题。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的,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