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亚新材证券代码:68851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鼓励计划
(草案)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整体董事、监事保证本鼓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当单个和连带的法令责任。
本公司一切鼓励方针许诺,公司因信息宣布文件中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导致不契合颁发权益或权益归属组织的,鼓励方针应当自相关信息宣布文件被承认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后,将由本鼓励计划所取得的悉数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鼓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矩》《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宣布事务攻略第4号——股权鼓励信息宣布》等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鼓励计划采纳的鼓励东西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历为公司向鼓励方针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契合本鼓励计划颁发条件的鼓励方针,在满意相应归属条件及归属组织后,可在归属期内分次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鼓励方针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鼓励计划拟颁发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算计为2,260,000股,约占本鼓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6%。其间初次颁发1,810,000股,约占本鼓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7%,约占本鼓励计划拟颁发限制性股票总额的80.09%;预留部分450,000股,约占本鼓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9%,约占本鼓励计划拟颁发限制性股票总额的19.91%。
到本鼓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悉数在有效期内的股权鼓励计划所触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越本鼓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鼓励计划中任何一名鼓励方针经过悉数在有效期内的股权鼓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越本鼓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本鼓励计划初次颁发限制性股票的颁发价格为14.45元/股。在本鼓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鼓励方针完结归属挂号期间,若公司产生本钱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盈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颁发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本鼓励计划初次颁发的鼓励方针合计3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1257人的2.39%,包含公司公告本鼓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档管理人员、中心管理人员、中心技术(事务)人员及董事会以为需求鼓励的其他人员,上述一切鼓励方针,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本鼓励计划一切鼓励方针有必要在公司颁发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时且本鼓励计划规矩的查核期内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存在聘任或劳作联系。
六、本鼓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初次颁发日起至鼓励方针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悉数归属或报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越48个月。鼓励方针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好份额分次归属,每次归属以满意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本鼓励计划初次颁发的限制性股票在初次颁发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份额分别为30%、30%、40%。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颁发完结,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颁发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份额分别为30%、30%、40%;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度颁发完结,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颁发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份额分别为50%、50%。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矩的不得施行股权鼓励的下列景象:
(一)最近一个管帐年度财政管帐报告被注册管帐师出具否定定见或许无法表明定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管帐年度财政报告内部操控被注册管帐师出具否定定见或许无法表明定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呈现过未按法令法规、公司章程、揭露许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景象;
(四)法令法规规矩不得施行股权鼓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其他景象。
九、本鼓励计划的鼓励方针不包含公司监事、独立董事。鼓励方针契合《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矩,不存在不得成为鼓励方针的下列景象: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确以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组织确以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组织行政处罚或许采纳商场禁入办法;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矩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景象的;
(五)法令法规规矩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其他景象。
十、公司许诺不为鼓励方针依本鼓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供给借款以及其他任何方式的财政赞助,包含为其借款供给担保。
十一、本鼓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往后方可施行。
十二、本鼓励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散布不契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
声明。。。。。。1
特别提示。。。。。。2
目录。。。。。。5
第一章释义。。。。。。6
第二章本鼓励计划的意图与准则。。。。。。7
第三章本鼓励计划的管理组织。。。。。。8
第四章鼓励方针的确认依据和规模。。。。。。9
第五章限制性股票的来历、数量和分配。。。。。。11
第六章本鼓励计划的有效期、颁发日、归属组织和禁售期。。。。。。12
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颁发价格及颁发价格的确认办法。。。。。。14
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颁发及归属条件。。。。。。15
第九章限制性股票鼓励计划的调整办法和程序。。。。。。22
第十章限制性股票的管帐处理。。。。。。24
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鼓励计划的施行程序。。。。。。19
第十二章公司/鼓励方针各自的权利义务。。。。。。24
第十三章公司/鼓励方针产生异动的处理。。。。。。27
第十四章附则。。。。。。30
第一章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别阐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意义:
南亚新材、本公司、公司、上市攻略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鼓励计划攻略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指契合本鼓励计划颁发条件的鼓励方针,在满意相应归
属条件后分次取得并挂号的本公司股票
依照本鼓励计划规矩,取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
鼓励方针指高档管理人员、中心管理人员、中心技术(事务)人
员及董事会以为需求鼓励的其他人员
颁发日指公司向鼓励方针颁发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颁发价格指公司颁发鼓励方针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指自限制性股票颁发之日起到鼓励方针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悉数归属或报废失效的期间
归属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鼓励方针满意获益条件后,上市公
司将股票挂号至鼓励方针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指限制性股票鼓励计划所建立的,鼓励方针为取得第二
类鼓励股票所需满意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鼓励方针满意获益条件后,获授股
票完结挂号的日期,有必要为交易日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矩》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矩》
《事务攻略》指《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宣布事务攻略第4号——股
权鼓励信息宣布》
《公司章程》指《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鼓励计划所引证的财政数据和财政指标,如无特别阐明指兼并报表口径的财政数据和依据该类财政数据核算的财政指标。
2、本鼓励计划中部分算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为四舍五入所形成。
第二章本鼓励计划的意图与准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鼓励机制,招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沛调动公司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及中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中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一起重视公司的久远开展,保证公司开展战略和运营方针的完成,在充沛保证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依照收益与奉献匹配的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矩》《管理办法》《事务攻略》等有关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矩,制定本鼓励计划。
第三章本鼓励计划的管理组织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利组织,担任审议同意本鼓励计划的施行、改变和停止。股东大会能够在其权限规模内将与本鼓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处理。
二、董事会是本鼓励计划的履行管理组织,担任本鼓励计划的施行。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查核委员会,担任拟定和修订本鼓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鼓励计划审议经往后,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能够在股东大会授权规模内处理本鼓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是本鼓励计划的监督组织,应当就本鼓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开展,是否存在显着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景象宣布定见。监事会对本鼓励计划的施行是否契合相关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事务规矩进行监督,而且担任审阅鼓励方针的名单。独立董事迁就本鼓励计划向一切股东搜集托付投票权。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经过股权鼓励计划之前对其进行改变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改变后的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开展,是否存在显着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景象宣布独立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