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日前主张,完善税收方针,支撑赋能科技立异。
朱建弟表明,现在,在立异主体享用相关税收优惠方针时,一些税收优惠方针未能及时与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有用契合,科技立异企业在享用方针时,仍存在堵点难点。
朱建弟主张,一是优化企业股改方针,助推科创企业对接本钱市场。对非上市企业选用建立持股渠道的方法对职工施行股权鼓舞的,视同职工直接获得股权鼓舞,答应其享用现行递延交税方针;扩展本钱公积转增股本可分期交税的优惠规模,从支撑科技立异企业上市融资的视点来讲,可扩围至获得高新技能企业资历的悉数企业,不再约束企业规模,助力科创企业对接本钱市场,做大做强。
二是完善企业重组个人所得税方针,鼓舞科技立异企业优化吞并。依据有关规则,契合条件的企业重组能够享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在重组产生时暂不交税,递延至股权再次转让时交纳企业所得税。主张将上述规则的规模扩展至自然人,对契合条件的重组行为,股东为自然人的,亦可享用上述递延交税规则,在股权再次产生变化时交纳所得税,一致重组当事各方税收处理,让个人也能够平等地享用递延交税优惠。
三是强化效果转化支撑,激起各类主体科技立异生机。榜首,主张奖赏主体多元化。在高校及非营利性研制组织的基础上,将可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主体进一步拓展至各类市场主体。如答应契合条件的高新技能企业、要点支撑职业的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享用现行方针,待时机成熟后,可推行至悉数的市场主体,充沛激起立异主体生机,减轻各类科研人员的税收担负。第二,主张奖赏方式灵活化。现在方针所约束的奖赏方式较为单一,主张进一步放宽奖赏方式的约束。第三,主张效果规模扩展化。主张在现行科技效果罗列式规模基础上,添加专有技能、技能秘密或经确定的技能转让合同均可享用税收优惠方针,进一步拓展科技效果的品种规模,全面惠及各类立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