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出台8条惠台办法助推台湾青年工作创业
中新福州5月8日电(记者龙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8日通报,在福州市出台办法的基础上,福州高新区再“加码”出台8条办法,进一步支撑台资企业发展,推动台湾青年工作创业。
总面积约193.07平方公里的福州高新区,是大陆第一批国家级高新区,并于2016年6月获批建造国家自主立异示范区。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发表,对在福州高新区安稳工作1年且与企业签定3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青年,按本科每人1.5万元(人民币,下同)、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对来福州高新区工作的台湾青年,与企业签定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每年可报销一次往复台湾的机票,最高金额算计不超越3000元。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称,对在福州高新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台商独资或台资肯定控股的中小微工业、软件企业,在取得市级奖补的基础上,福州高新区再给予10%奖赏或补助;每年至少供给一个村庄(含社区)建造闽台合作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