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房地产借款集中度调整确有困难的银行,过渡期最长为6年
又有当地清晰细化当地法人银行业金融组织房地产借款集中度办理要求。
3月2日,福建银保监局发文,清晰当地房地产借款集中度办理将施行差别化监管。与此同时,还将结合辖内实践,清晰当地法人银行业金融组织房地产借款集中度上限划档规范。
在过渡期方面,福建银保监局表明,关于调整确有困难的超支组织事务调整过渡期,经请求,答应过渡期最长为6年,保证超支组织平稳过渡。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稳妥监督办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树立银行业金融组织房地产借款集中度办理制度的告诉》要求,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组织房地产借款占比、个人住房借款占比超出办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事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告诉施行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事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告诉施行之日起4年。房地产借款占比、个人住房借款占比的事务调整过渡期别离设置。
不过,央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担任人在答记者问时也表明,单个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经过延伸过渡期等方法差异化处理,保证方针平稳施行。
福建银保监局还要求,当地法人金融组织严厉履行借款“三查”,加强贷后办理,避免信贷资金变相或绕道违规进入房地产;加强房地产借款数据计算,不得错报、瞒报、漏报。关于未按要求履行的组织,将归纳采纳窗口辅导、监管约谈、调整履职点评及监管评级、施行现场查看、暂停房地产信贷事务、行政处罚等办法,增强集中度办理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