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经市政府赞同,市人社局、市财务局联合印发《漯河市关于树立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准则的施行定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准则。这标志着我市正式树立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准则。
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在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或收取待遇期间逝世的,按规则处理相关手续后发放丧葬补助费。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规范为12个月省定城乡居民根底养老金最低规范,并随全省城乡居民根底养老金最低规范同步调整。申领人员应当在参保城乡居民逝世之日起6个月内,持户籍刊出证明或火化证明,到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养老保险联系刊出手续(参保缴费期间逝世的到养老保险联系所在地经办组织处理,收取待遇期间逝世的到待遇收取地经办组织处理),请求收取丧葬补助费。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县区政府财务全额担负,列入年度预算。
杨会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