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7月5日公告,公司于昨日收到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子书面审理通知书》。到现在,公司尚有未实行程序未发表的关联方担保暂未免除。就为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供给14.64亿元担保事宜(开始日期为2018年12月),公司已于前期向海南省榜首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申述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式支行、第三人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并已收到由海南省一中院送达的《受理案子通知书》。

上述案子立案后,龙江银行向海南省一中院提出统辖权贰言,龙江银行要求案子移送至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辖,公司依据《破产法》的规则及最高院的指示定见,要求在海南省一中院统辖审理。海南省一中院于2022年4月8日裁决驳回龙江银行的统辖权贰言。龙江银行于2022年4月18日再次就统辖权贰言事项上诉至海南省高院。公司于2022年7月4日收到海南省高院送达的《案子书面审理通知书》,通知书显现,海南省高院已就龙江银行提出统辖权贰言事项立案受理,该案现在审理中。

风险投资(四氯化硅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