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一审揭露开庭审理了甘肃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宋亮纳贿一案。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述指控:2003年至2020年,宋亮使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自治区政府金融作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赤峰市委副书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乌海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甘肃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当,或许使用自己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作业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建立小额借款公司、取得借款、建立村镇银行等方面供给协助。2000年至2020年,宋亮直接或经过亲属不合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资产,折合人民币合计7968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依据,被告人宋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掌管下充沛宣告了定见,宋亮进行了最终陈说并当庭表明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大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终,法庭宣告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