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日9:15—9:25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荣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0名,代表股份44,764,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4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9名,代表股份44,673,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30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名,代表股份90,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758,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2、两名律师姓名:陈昌慧、林祥。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