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得悉,北京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伟涉嫌纳贿一案,由国家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申述。近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申述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伟享有的诉讼权力,并讯问了被告人李伟,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检察机关申述指控:被告人李伟使用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当以及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纳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政协原美国股票副主席李伟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