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网北京11月28日讯外汇局网站近来发布琼汇检罚〔2019〕7号显现,南洋商业银行(我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r;)海口分行存在向外汇局本钱项目体系过错报送外汇质押人民币借款签约信息,未依照规则报送财政会计报告、计算报表等材料违规行为。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对其责令改正,给予正告,处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处分类别为责令改正、正告、罚款。处分根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办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办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外汇办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正告,对组织能够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能够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规则进行国际收支计算申报的;
(二)未依照规则报送财政会计报告、计算报表等材料的;
(三)未依照规则提交有用单证或许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背外汇账户办理规则的;
(五)违背外汇挂号办理规则的;
(六)回绝、阻止外汇办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查看或许查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