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8日电据香港证监会网站音讯,17日,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因没有依监管规矩分隔寄存客户证券,遭香港证监会斥责及罚款420万港元。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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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历:香港证监会网站00
香港证监会指出,在接获香港金管局的转介及东亚银行自行陈述有关事情后进行调查,发现东亚银行在2003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期间,没有将别离寄存于两名外部保管人(即中心结算及交收体系和rpr,)所保持的帐户内的客户证券与自营证券分隔保管。00
尽管东亚银行在其内部电子管帐纪录内已辨认出有关客户证券,但它没有恪守有关持牌法团须将客户证券保管在被指定为信任帐户或客户帐户的独立帐户内的监管规矩。00
香港证监会指出,在决议上述处分时,已考虑到一切相关状况,包含:没有依据显现客户因东亚银行的违规事项而蒙受丢失;东亚银行在发现违背有关规矩后已将其客户证券与自营证券分隔寄存;东亚银行采纳纠正举动,以加强其内部体系和监控办法,防止再次出现相似的违规事项;东亚银行在处理证监会的重视事项及承受其调查结果和纪律举动时体现协作。00
香港证监会介绍,尽管在开立的东亚银行帐户所持有的日本上市证券因在香港以外区域上市或生意而不属于《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矩》的适用范围,但《证券及期货事务督查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行准则》内规矩东亚银行须充沛保证客户财物以及确客户财物赶快及妥善地加以记帐的条文依然适用。00
《证券及期货事务督查委员会持牌人或註册人操行准则》第8项一般准则(客户财物)及第11.1()段(处理客户的财物)规矩,持牌法团或注册组织须保证客户的财物赶快及妥善地加以记帐以及取得充沛的保证。00
第7项一般准则(恪守法规)及第12.1段(合规事宜:概论)规矩,持牌法团或注册组织须恪守、施行及保持恰当的办法,以保证相关的监管规矩取得恪守。00
关于上述处分,17日盘后,东亚银行在港发布公告回应称,董事会并不认为上述事情对本行或其任何隶属公司的事务及(或)运作有任何严重晦气影响。该等违规行为触及处理两个外部保管账户中的证券,而该两个账户已于2016年完毕,亦无形成任何客户丢失。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