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中国化工集团股票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工集团股票代码: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062

中国化工集团股票代码(中国化工重组)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集团”)提名,同意雷典武先生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选。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以PPP项目形成的特定资产证券化业务,额度不超2亿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告《2020-063 中国化学关于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 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投资鲁南科技化工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PPP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投资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PPP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公告《2020-064 中国化学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雷典武先生,1962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扬子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中国东联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扬子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兼合资合作办公室副主任,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副主任、主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发展计划部主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现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0-065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中国化学工程大厦八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万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代码:601117 公司简称:中国化学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戴和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东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白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3.1.2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引领,做好“六稳”落实“六保”,推进提质增效稳增长。公司着力深化改革,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和经营布局,推进全面精细化管理,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企业活力和效率。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实现660.35亿元,同比增长4.94%,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27.74亿元,同比增长13.44%;实现新签合同额1469.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84%,其中境内合同额1164.69亿元,境外合同额304.56亿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063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化建”)拟与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集团”)三级全资子公司国化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化租赁”)开展不超过2.17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化学集团之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23,881.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8%。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速应收账款变现,盘活存量资产,改善经营指标,四化建拟与国化租赁开展总额不超过2.17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戴和根、刘家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化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化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集团三级全资子公司,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化学集团之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23,881.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8%。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国化租赁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集团下属子公司国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化投资”)与香港子公司凯利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得”)于2018年6月出资10亿元注册成立。其中国化投资出资7.5亿元,占比75%,凯利得出资2.5亿元,占比25%。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化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440号恒盛广场4号楼-11-5

法定代表人:凌晓哲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20年9月31日,国化租赁资产规模为104,015万元,负债规模为1,220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268万元,净利润1,348万元。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失信被执行信息等失信记录。

中国化工集团股票代码(中国化工重组)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体

转让方: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受让方:国化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债务人: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化发展”)

担保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化集团”)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四化建与渤化发展签订的合同价款为7.08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2020年9月末,四化建累计收款4.59亿元。经转让方、受让方、债务人、担保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向,对已确权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以及根据合同约定预计后续将形成的应收账款共计约2.17亿元,共分四期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四化建因日常生产经营需求,计划接受国化租赁提供的服务,除融资资金成本及利率外无保证金、手续费等费用,渤化发展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定价政策

国化租赁根据四化建与渤化发展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发票金额确认形成的应收账款金额,并参考项目的风险、期限、收益等一系列因素,最终确认本次保理业务金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保理业务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扩大主营业务,丰富融资渠道,盘活资产。

五、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与中国化学集团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化学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881.1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0-064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中国化学工程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0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1-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4,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10月31日披露。上述公告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相关工作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了出示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外,另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 (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11月13日)。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 (工作日)上午 9:00-11:30 及下午1:00到4: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2号 中国化学工程大厦706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中国化学工程大厦706室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765652

联 系 人:朱祝华

传真:010-59765659

邮政编码:100007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