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撑和促进要点集体创业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近来联合发布告诉称,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要点集体创业工作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告诉,要点集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挂号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顺次扣减其当年实践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规范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据本地区实践情况在此起伏内确认详细限额规范。
上述要点集体包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工作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结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持《工作赋闲挂号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
告诉一起清晰,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公共工作服务机构挂号赋闲半年以上且持《工作创业证》或《工作赋闲挂号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定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践招用人数予以定额顺次扣减增值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规范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据本地区实践情况在此起伏内确认详细定额规范。(记者申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