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分红,私募股权基金分红税收方针?

我公司是重庆市一家企业,以前年度购买的私募基金本年获得了分红,请问我公司获得的分红是否需求交纳企业所得税?

[工银瑞信]私募股权基金分红,私募股权基金分红税收政策?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08]1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则,对出资者从证券出资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19年10月24日在国家税务总局12366交税服务渠道网上留言板块对问题“企业从私募证券出资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是否交纳所得税”回答如下,财税2008年1号文的该条是对公募基金,现在私募基金不能享用免税优惠。一切的所得税优惠事项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中。总局对私募这块还在调研中。

因而,你公司获得的私募基金分红不适用财税[2008]1号文件规则的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方针,需求并入应交税所得额交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