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企业股东假如是在我国境内未建立组织场所的,或许虽建立组织场所但获得所得与组织场所没有实践联络的非居企业,实施的是源泉扣缴,以付出人为扣缴责任人;税款由扣缴责任人在每次付出或许到期应付出时分,从付出或许到期应付出的金钱中扣缴。扣缴税款时,以股息、盈利所得收入为应交税所得额,依照10%税率代扣代缴,扣缴责任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陈述表)及相关材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日交入国库;
2企业假如是居民企业或许在我国境内建立组织、场所且获得的股息盈利所得与所设组织场所有实践联络的非居企业,那么获得的股息盈利所得免税,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向个人股东分红,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
(1)个人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依照利息、股息、盈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获得的分红、股息盈利所得,依据持有的时刻不同,别离交税:假如时刻在1个月内,是要全额交税的;假如持有时刻是在1个月-1年,是折半免征收;假如持有时刻在1年以上,暂免纳税;
(假如是限制性股权,从行权时刻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