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1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一、股票买卖反常动摇的状况介绍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东南,股票代码:002263)于2018年10月17日、10月18日、10月19日接连三个买卖日收盘价跌幅违背值累计超越12%,依据《深圳证券买卖所买卖规矩》的有关规定,归于股票买卖反常动摇的状况。

二、公司重视并核实的相关状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状况如下:

1、公司前期发表的信息不存在需求更正、弥补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导或许或现已对本公司股票买卖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严重信息;

3、公司近期运营状况正常,内外部运营环境未发生严重改变;

4、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发表2018-108号公告:《关于法院裁决对公司控股股东进行重整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2018)浙0681破申32号《民事裁决书》,裁决受理请求人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请求;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为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本次债权人请求的重整规模不包含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接到告诉,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诸暨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冻住及轮候冻住,其间司法冻住116,891,692股,轮候冻住407,266,328股,详见公司发表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住及轮候冻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该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形成严重影响。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事项,也不存在处于谋划阶段的严重事项,股票反常动摇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无生意公司股票状况。

三、是否存在应发表而未发表信息的阐明

公司董事会承认,除前述第二部分触及的发表事项外,本公司现在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规定应予以发表而未发表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谋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得悉本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规定应予以发表而未发表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买卖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发表的信息不存在需求更正、弥补之处。

四、公司以为必要的危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背信息公正发表的景象。公司本次严重资产重组需要满意多项条件方可施行,包含但不限于:本次买卖的审计、评价等相关作业完成后,公司需再次举行董事会审议经过本次严重资产重组草案相关方案,本次买卖需要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我国证监会核准等。本次买卖能否取得上述同意或核准、以及取得相关同意或核准的时刻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事项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2、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后续重整是否会引起公司控制权的改变及形成其他影响还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慎重提示广阔出资者:《我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info)为公司选定的信息发表媒体,公司一切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阔出资者理性出资,留意危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